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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6月18日

世界会好吗

我觉得思考这样的问题比编一张财务报表更让人头痛。
所以决定不去思考了。
还有个问题,为什么楼下的超市没有真露?
干红太隆重,黄酒太甜腻,啤酒太柔和,二锅头太浓烈。想要个便宜的刺激,看来只有真露了。
实在没有的话想要去好又多。
然而,一切都要等到洗完澡以后再说。

扯淡

 
张奶奶说话还是太狠太准,
来得太晚的快乐不那么快乐。
我说,
离得太近的脸有了皱纹。
如果可以...
大家还是自欺,
多多益善。
突然就有点儿顿悟,
怎么最近就这么爱吃曲奇。
晚上睡不着,
白天醒不了,
我跟张先说,
你说生活是不是都在别处,
尤其是他妈的美好生活。
曰:生活没有美好,
只有:比较糟糕,一般糟糕,特别糟糕。
我寻思着是不是要休了这厮。
这个经常说上帝坏话的愤怒坏孩子。
矛盾的是,
没有张先我怎能知道自个儿是乐观主义者?
最近宠幸的是Jack Johnson,
他是个坐在草垛上弹吉他唱歌就能自我满足的男人。
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测。
Jack是生活,Damien是意淫。
而我是那个一不小心就以为Damien是生活的姑娘。
不在寝室的时候我在图书馆,
而图书馆的王朔小说已然被我看光,
正在思考的问题是,
谁是下一个呢。
 
 
 
 
 
6月15日

写这篇日志的时候我觉得自己还在青春期

身边的人都是懒洋洋的样子。连那个最最喜欢换女友的男孩子都一直安分守己,身边的女孩屁股越来越大都不离不弃。
为了形成某种突破我在n月不沾酒精的情况下买了瓶手抓啤大小的黄酒来喝。喝得脸红红地和老冯打电话,走路都有点晃悠。神奇的是老冯并没有骂我,还说喝完黄酒以后的晕眩很美妙。这是几日来最神奇的事情。
黄酒的好处是酒醒得快并且第二天不会头痛,我不再鄙视老冯身上的孔乙己调子了,即使他喝了黄酒并且纠正我的很多英文发音,我还是觉得黄酒和老冯不值得嘲笑。
 
这几日开始热起来了,正好配合欧锦赛应有的情绪。
 
而编辑部送毕业生的饭局我终究还是没去,怕的是酒精一烧起来哪儿都烧,又开始叫嚣着“im superwoman“。而且那故意渲染的离别情绪是我越来越不能触碰的东西,相信我,锻炼了这么多天我都没有对离别变得酷一些。
 
做人还是要往彪悍里做。我决定对任何事情都更酷一些,最近的榜样是Ellen Page外形下的Juno。
那个她喜欢的男孩要叫汤包去舞会的时候她会说,我可以去Bren的傻教堂,或者被装着十吨果汁的卡车撞翻,这些事都比和你去舞会有趣得多。
 
 
 
 
6月12日

关于小说不得不说的话

我知道自己其实是个完全缺乏意志力的人,很多爱好都不再是爱好,唯独写作是保存得很完整的一个。
因着这一点也想要把这个爱好继续下去。
 
在校刊编辑部的时候,其实更像是一个写手而不是编辑,拿出了从未有过的热情来写东西。
那时很孤独,对很多事情都失掉了兴趣,惟独写作是一个出口。那时没有男朋友,甚至没有钱,亦没有肯坐下来认真倾听的朋友在身边。只是写东西。在某个下午的时候下起小雨来,决定被雨困住,哪儿都不去,在楼下超市买了一大瓶矿泉水,回来就不停敲击键盘。很多小时以后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写了什么,不满意,全部删除,重新来过。
夜深了,失眠得很厉害,继续下床来写,吵醒了室友,内疚,又上床去数兔子。大概还是要数绵羊的,兔子太跳,更加睡不着。在天快亮的时候终于能够入睡,又很快醒来。
想来那个时候的生活真是糟糕。我具备一个写作者所有糟糕的身体状态,却没有完整的作品出现。
往往是昨天的东西今天看来就会全盘否定。这样的写作洁癖很难继续比较长的小说,只能保留一些散文之类的我并不偏好的文体。
糟糕的还有当时结交的混蛋男孩们。即使我不喜欢说ex date的坏话,偶尔还是会被当时的不堪吓一跳,偶尔还是会骂一句。可是糟糕的男孩能够给小说带来源源的话题,因为美好的男孩都有他们固定的模式,而糟糕的男孩各有各得坏点。
小说——这自然是我最热爱的文体,因为它给与写作者最大的空间去发展,让文字叠罗汉,没问题;让文字排成多米诺骨牌,没问题;让文字散落各处,还是没问题。而且你可以用任何文笔来构成小说。当现实没有出口的时候你可以活在自己的小说里。如果害怕回到现实也是有办法的,那便是,不要停止地写。
不喜欢在写小说的时候休息,除非被尿憋住,觉得膀胱就要爆炸。这和灵感的打乱之类的托词无关。对于我,写小说不需要灵感。因为我没有把它当作高高在上的艺术看,只把它当作生活的一部分。它和老冯甚至是平等的。他们都是我生活中的美好部分,类似于猪肉的里脊(如果里脊算是最嫩最美味的一块)。小说只需要开头,然后顺着自己的想法写下去就可以。这里没有规则,这是我最最热爱的地方。你知道我最反感任何定理。
即使在马路上随便拽出个人来都可能比我孤独,有时还是觉得自己很孤独。在这个城市的生活里,缺乏很多类似于朋友,亲吻,肯定,这类世俗的东西,对于我,解决之道便是写小说。
其实自己是个顶孤独的写作者,没有什么阅读人。甚至没有考虑拿去发表。那些阅读我文章的人,无论你是谁,我总是仰仗着你们的支持。虽然即使没有你们的支持我依然会写下去,因为这是我个人的乐趣。
 
 
 
 
6月11日

双城记.上海

想起来,看《大话西游》的时候总是在夏天,深夜,睡不着的时候,一个人反反复复地快进后退,或者安安静静地任由它演完。这个叫至尊宝的男人是个太复杂的化合物,混合了60%的玩世不恭,20%的性感,10%的故作正经以及9%的对女人的疼爱。剩下的1%是什么K也说不清。而这100%构成了K对男人的幻想。即使这不是对于男人的100%幻想。
 
在这个据说会有梅雨来临的六月K决定去见风,看看会不会在梅雨的上海被淋得哗啦啦。这想法真幼稚,即使19岁之后我总是要想一想才能确定自己今年到底多少岁,可是我不用想也知道“想和你去淋淋雨”这样的话太幼稚,并且,矫情。毕竟,K是一个有点邋遢的北方姑娘,而又一直觉得“梅雨”这个词听来是阴柔又南方的。他们见过花,雪,月,当然还有你,风,那就没理由不见见雨。K很喜欢的一本小说集上有一篇讲上海梅雨季节的,说那样的季节是绵延的湿嗒嗒,犹如女人的阴道。
这比喻真是又恶心又贴切。
 
K很喜欢一下飞机就闻见上海的潮乎乎的空气的味道,像一个带着口水的嘴轻轻吻过来。果然是一个低调子的阴天,而K内心的高调是无以伦比的,她的爱人风,她爱的城市,这个时候她的白裙子都要飞扬起来了。而为了中和某种可能的矫情,她的白色裙子下面又套了一条旧的牛仔裤,这让她看起来没那么小女孩。虽然K不确定风喜不喜欢这样不伦不类的装束,但是他是个对K很少有jugdment的男人。这点让她安心。
出了地铁口就看见他,自来卷的头发,慢慢走过来。她心里突然紧了一下,很久没有见到他,都快要忘了他这样干净的笑。凑过去掂起脚来拥抱他,闻见他身上熟悉的味道,类似于薄荷酒或者青草的味道,再加上他巧克力味道的洗发水,当然,风是不会用任何香水的。你知道他拒绝有可能像gay的任何品味,虽然他有一个亲密的同性友人(并且神经质的K一度认为对方是把风当作唯一的gay,现在觉得这个想法真是很混蛋)。
为了掩饰她的紧张,尤其不想在风面前紧张,K总是表现得很轻松很酷,她决定找一些什么来调侃。他的无辜的头发只好做了一个靶子。K说你的头发真难看,自来卷都没有了。她偏爱男人自来卷就像有的男人偏爱小脚的女人,这种偏爱实际上是说不清楚理由的,你只是觉得性感,这就够了。她的好朋友王也是自来卷,张先的爸爸也是自来卷,这更让她相信只有自来卷,或者家人是自来卷的男孩子才可以和她亲近。
风也很不客气地说,你穿得真难看,跟个棒子一样。你知道,他总是把韩国人称为高丽棒子再简化成棒子。而她一点也不觉得自己像是个棒子,不论前面的定语是高丽还是玉米。在K的大学里都是些想要把自己打扮成韩国人的姑娘,她们买走韩国风的时尚杂志,以结交韩国男朋友为荣。她不知道这样的想法是哪里来的,虽然韩国人打扮得独特一些,但她不觉得独特就是stylish之类的东西。总是有群体打扮得独特一些,比如建筑工人群体,公平起见这些认为韩国人stylish的姑娘们应该同样认为建筑工人stylish。
当她低头看见我穿着白色的匡威鞋而他穿着黑色的,马上忘了头发的以及头发衍生出来的问题,只觉得风是个总会突然给她默契感的合格的男朋友。如果她是猪肉检疫工作者,这时一定会忍不住在他全身盖上蓝紫色的合格印章。
 
那种很久不见的初见紧张感很快就消失了,毕竟他们是亲密的恋人。再上轻轨她就会一直一直看着他,不停说话,因为K是小个子的姑娘,所以必须得抬着头,而时间一长脖子就会酸痛。跟风在一起讲话,不用考虑他是不是愿意听,她只管说就可以了。看到满壁郁郁葱葱的爬山虎,她说我喜欢它们;看到果汁广告,她说我想喝这个。就好像你可以把所有心里的想法都告诉他,而不去考虑是不是要挑那些对方可能有兴趣的话来讲。K也喜欢问风问题。有时候并不是为了要一个答案。路过一条河便会问一句“这是什么河啊”,而风显然看穿了我,全部都答“苏州河”。
于是,在K心里,上海的每条河都叫“苏州河”。
 
在房间里休息一下就一起去吃饭。他们都是热爱食物的,并且都长着一颗互相抄袭偏好的胃。去韩国餐厅吃饭,热辣的海鲜汤面,石锅拌饭,安静的紫菜包饭,不健康的各种油炸食物。韩国菜总是热闹喧嚣的,是喜悦的口感,适合久别又重逢的他们。她看到他好胃口的样子心里很安定,这一刻,坐在他对面,一句话都没有说,心里充盈着踏实,踏实,踏实......
 
晚上回到房间,各自洗完澡躺在床上看电视,他居然还是对圣斗士念念不忘。那些故作正经的台词和太过鲜明的善恶。而面对它的时候他们并不相识,这样悠远的感觉。好像那时自己的帆船只是远远地看见他这座岛屿,在一片浑然中,在蒸腾的水气中,如海市蜃楼;而如今却在安安稳稳地停靠在岛屿边。他给了她结实的锚以及缰绳,而她乐意如此的禁锢。这座岛屿的每一条血管和脉络都是她不想错过的景致。看着看着他们便开始接吻,她张开眼偷看他的脸,这样近的距离并没有觉得扭曲,看见他的双眼紧闭,长的睫毛覆盖下去,是一只肯一直停留的飞鸟,在柔和的光中落下小小的影子。她轻轻地抚摸他的头发,浓密,柔软,卷曲,她把手指轻轻地插在这片温柔里,心里空荡荡的,因为属于心里的已全部上升到嘴边的这一个长吻。
夜里在他身边睡得很沉,即使被外面的火车鸣笛声惊醒,也都很快睡去。背靠背感觉他的脊梁给与她的温暖,即使六月的天气,她还是不要拒绝闷热中的温暖。清晨时候的微弱天光透过窗帘的间隙洒落进来,而他还在睡着,轻轻的呼吸声。一向喜欢赖床的K却恨不得现在就起来,短暂的在一起的时光,总是不肯浪费在睡眠上。她轻轻地起来去卫生间洗,再回来躺在床上的时候他也醒过来,立刻抱住她,声音有点哑地要她再睡一会儿。
被他紧紧抱住,她一个小小的动作就被他误以为她要离开床去,于是抱得更紧些,完全被包裹在他的怀里。其实K喜欢他这样迷糊的状态,她一直叽叽喳喳地讲话,而他有一搭没一搭地回答,并不反感她的吵闹,有种被纵容的快乐。
 
他一定要带她去他认为好吃的新疆餐厅。到了以后才发现那家餐厅已经关门,满脸都是失望。每次他想要带给她什么好东西而最终她没能得到时,他都是更失望的那一个。而K只是觉得和他一起去找一家好吃的餐厅本身的意义就足够美好。他买了一个冰淇淋给她吃,看到她把巧克力酱吃到嘴边,边责怪她像个乱七八糟的小孩子边给她擦去。于是去另一家餐厅。她会主动告诉他对于食物的评价。评价只有两种:真好吃;不好吃。没有中间值。因为是对着他,而不是别的什么人,所以可以说出真实想法。“还可以”“不错”“一般”——这样含糊其辞的搪塞用语,是对着第三个人说的,而对于他,她只是说出最想说的话。
 
和他一起去外滩。这个已经被看滥了的景点却还是她每次去上海都想要去的地方。虽然风不喜欢,她的好朋友王也不喜欢。但是K依然肯定地想要那些俗气的红红绿绿的霓虹灯,代替星星的眼睛闪烁这么多年的夜晚。俗气也是属于人间烟火的美妙,就像在乡村的傍晚看见炊烟的升腾,这些人间烟火给人踏实感,确定自己在一片世俗里看到了些什么。终于下起来滴滴答答的雨,下得很不彻底,于是城市看起来是一张委屈的脸。没关系,在这个时刻在这座城市有两个人一点都不委屈,这就已经足够。他们撑着伞,一点也不畏惧雨。于是雨开始愤怒,大颗大颗地掉眼泪。周围的雨声和沸腾的行人声很喧嚣,于是他大声说出矫情的话,因为只有她才听得到。两个人平日并没有机会这样当面说出任何矫情的话。距离让看着对方眼睛的情话成了压缩饼干,因为知道两餐间隔太长,只好把热量浓缩在一块饼干里。这样的斜风暴雨,不须归。
可是帆布鞋像漏水的帆船,裤子挽得再高也被雨水打湿了。终于还是没有走到外滩,而两个人都没有遗憾。
 
和他一起去森林公园。租了双人自行车来骑,她坐在后面,偷懒不骑,被他发现,累得直喘气也没有怪她。小人得志般的暗喜。热爱他的各种纵容。草地上开着不知名的牛奶色的小花。有人在野餐。夹竹桃在这里疯狂生长,长成了一棵棵大树,一树粉色或者白色的花朵开得很嚣张。大棵的针叶树,路过它们的时候深深呼吸,闻得见泥土和植物的腥甜味道。脏得很自然的小湖,安安静静地存在。
这时候她觉得离开自己的城市好远,远得就像没有去过。那些bullshit苍白的讲座。那些凛冽到急需拥抱来缓解的海风。那些无趣的只会盯着她胸看的男孩们。那些以为自己生活在维多利亚时代的淑女们。好像就从未在她生活中出现过。
她想要紧紧握住的其实只有他的味道,而这一刻已然实现。心里的夹竹桃也在疯狂生长,和公园里的一个模样,但是没有任何毒性。
他们停下来坐在湖边的长椅上喝果汁。湖对岸有人在捉虾,用网接住,又放开。她有心境认真阅读所有的文字,包括果汁的包装。葡萄柚汁的夕阳红色,上面写着“1%的苦,101%的健康”,而风说他没尝出任何苦味。
 
和他没有目的地在夜晚散步。穿着人字拖,看见自己一颗颗脚趾暴露在依然炎热的南方的空气里。握着他的手却是不肯暴露在空气中的,只愿躲在他的手掌里,流着汗也是隐秘的快乐。古老的校园在默默注视着这样两个人,他们甚至注意到路上有人用修正液画了一颗小小的心。古老的女生宿舍,墙壁上的爬山虎都枯萎了,只剩下藤藤蔓蔓干枯着,叫人想起鬼片里的建筑。而女生宿舍阳台晾着的滴滴答答落着水滴的内衣又显现出生气。舒缓的草地是一支默默的风琴曲。
这是他的校园,却借着她的眼光来看。
 
又或者,哪儿都不去,什么都不想。躺在床上看电视。间或聊天。接吻。
 
这样的时光看似是安静到静止的,其实却过得最汹涌,一转眼就要过去。
 
最后一夜,他看足球赛,而她先去睡。迷迷糊糊中觉得他也准备睡了,关掉电视,转过来拥抱她。她没有睁眼,紧紧回抱,闻得见扑面而来的他身上的味道,心里一阵难过。他的下巴抵在她的额上。谁都没有说话。
那个贩卖时光停止机的小丑是否真的存在。
 
清晨五点,她离开房间。八点钟,飞机起飞,她看见脚下城市的模样,隐匿在灰白的云层里,一片模糊。
 
 
 
 
 
 
 
 
6月2日

长春

我想大连该更名为长春了。
这个春天无比冗长,延续至今。夏天总是躲躲闪闪,看一眼穿短袖子的我就跑开。
于是每晚和老冯讲话的时候都能看见白色的猫慢悠悠地走,隔着六层楼我可以幻想它在轻轻叫。于是每天出门前都要在带伞和不带伞之间做出一个决策。于是可以在王喊着真热的时候穿上长袖的外套。
唯一能提醒自己夏天就要来了的事实是樱桃的铺天盖地。如果说这个城市有什么美好幻想的话,樱桃一定要列进去。代表小女孩的美好词汇可以统统交给它保管:透明,光洁,艳,娇柔,babyfat,圆润,美得像假的......而盛樱桃的器皿当然是玻璃的最好,甚至都不要有雕花,怕破坏了它的色泽。满满地盛一玻璃碗,编辫子的小女孩不慌不忙地一颗一颗地吃,穿白裙,所有看上去都是一尘不染。
好吧,原谅我偶尔的矫情完美主义。事实上,我是会用一只白瓷碗洗了满满一碗,披散着头发,穿着内衣,对着电脑看电影或者打字的时候,时不时地揪一颗出来吃,然后一定要在旁边放一个烟缸以吐樱桃核。当时只恨樱桃为什么不像苹果那样,又大又干脆,洗洗就能一吃到底,最后扔一个小小的果核了事。
而苹果可以一年四季天天上市,樱桃却惟有等到夏初才姗姗来迟。而论口感,当然是苹果更清香,更有质感。见过DKNY甜美的苹果香水,却鲜见樱桃香型的香水——因为它的气味本身就是寡淡的。而柔嫩的质感也不是它独有的,浆果都具备吧——当然包括圣女果。汁水也不充足,这点便是比圣女果还不足。
 
但,不管怎么说,以这样的水果来提示夏天的到来的城市还是挺美的。这个春天这样悠长,阴天这样多,在周五的教堂祷告完之后,望见难得的最后一点阳光照在俄国殖民建筑上,第一次觉得这城市的面目有了“风情”二字。
即使是一点点,也足以让人恍然一刹那。
 
5月21日

孩子

三三不知道的是,为什么她那么惧怕看小孩子作主角的电影。
如果发现电影的开头是小孩子,那么她一定会直接把这个电影删除。
后来倒是渐渐想明白了,有小孩作主角的电影,必定是天真的——也许是假象;必定是深情地——也许是矫情;必定是有寓意的——也许是说教。
而这些都是她想远离的。即便在我看来三三一直是个小女孩——走路的样子,头发乱蓬蓬,领口开着也不自知——不必担心有曝光的料,因为三三一直是个瘦瘦的有点平胸的姑娘。她恨大多数小孩子的景象,比如玩偶;并且我们一起害怕小丑,我也说不上为什么,老冯说也许是小丑咧开的大嘴看起来很邪恶...
从15岁起我们就坚信我们是能够独立思考的大人了,即使我们思考的很多东西现在想起来都很白痴,可是哪个大人不会i想想白痴的事儿呢?比如40岁的中年男子会偶尔幻想一下自己和那个19岁的朋克女孩做场爱然后远走高飞陪她没日没夜地在地下室酒吧唱歌说脏话穿二手Tee,想完这些后他一定会立刻骂自己白痴。他还是会继续回办公室做个木头人,甚至连朋克音乐都没听过,只是觉着这个词儿好玩儿。
 
我们都很头疼人们在18岁以后还自称孩子。在三三看来孩子不过是没有生育能力的成人。对,比成人矮,比成人没有城府,可是还是成人的另一个版本。我相信她一定会成为一个很酷的妈妈。孩子在18岁以后突然意识到,wow,我妈妈说的话都那么正确。即使18岁以前他会觉得妈妈很冷漠又没有爱心,自己的小算盘也总是被妈妈一下拆穿。
虽然这样的妈妈着实酷,我还是比较喜欢我妈妈。我妈基本上是相夫教子的冠军选手,虽然做菜差那么一点点。可是我家的床单永远干净平整,一旦发现我的经血沾在床单上她一定会做出看到老鼠一样恶心的表情。她总是假装和我做朋友,关键时刻却总是做妈。当然她不会跟我谈论性。她觉得婚前性行为是让她崩溃的事。和许多男孩谈过恋爱是让人无地自容的事。我上初中的时候她会在大热天给我送矿泉水来,这个搞得我很没有面子,因为大家都知道了我妈妈是个宠爱孩子的妈妈。我多希望她那时能酷一点。
 
有时我看着我妈的时候就在想我自己会是怎样的妈。估计不会是太好的妈妈,估计会爱男人比爱孩子多一些。最好是个小女孩儿。眼睛要大,要黑,然后睫毛长长翘翘就像烫过。总之我喜欢Ellen Page那样的女孩儿,可以不太漂亮,因为孩子,你妈妈就不是个太漂亮的女人,但是要有自己的味道在里面——不要误解了,孩子,你用的香水我一定不喜欢。如果你非要用Anna Sui的香水,我建议那是在你16岁以下,ps,把它拿到离妈妈的梳妆台远一点的地方。
当然必须得善良。虽然我是基督徒,可是不一定要给孩子做洗礼。宗教也不是强迫的事,必须是个人的选择,如果你觉得你已经站在上帝面前了,不用我说你也是会做洗礼的。可是你一定会在小的时候就听过圣经,但愿你跟我一样,用释然的态度喜欢《传道书》那一章。
三三觉得我最近母爱泛滥得厉害。估计是我家老冯最近总是各种不舒服,弄得我很想飞奔去照顾他。他总是一会儿男人一会儿男孩,弄得我神魂颠倒的。我的有着胡茬的小男孩,我就没这么想要拥抱一个人。
 
我知道这个时候三三在想着谁,那个小她三岁的男孩,一出场就退场的那男孩。那段时间三三整个人都泡在酒精里了,一到晚上眼光就灼灼的,开始讲这个没多少故事的男孩的故事。我觉得我都快知道这男孩脚趾头长什么样子了。
其实这男孩彼时真的是个男孩。他又懂得怎么爱呢。三三把慢慢一注射器的热情和迷恋都注入他的身体了,可是他太单薄了,如何承受。
某年秋天,三三坐了一整天的火车硬座去见他。带着腰疼和满心的不确定看到人群中的他,两个人都仿佛看着陌生人。
第三天三三就要走了,两个人一起去吃早餐。甜糯的汤圆。冒着热气,滑,让人咬不下去第一口。而当热气散尽,又发现期待的热乎劲儿已经过去。她看着他,知道自己就要远离他。这样一个未长成的男孩,并不适合和她吃早餐,他或许连和女孩吃晚餐的次数都不多。
那个时候三三的头发还是长长的吧,在闷热的火车车厢里把窗户打开,风把长发吹得飘起来。
那时的三三有没有想过这男孩长大后是什么样子呢。
 
 
 
5月18日

No Judgment

其实自觉承受力还是不错的,亦不会对着阿三阿四的评价很上心。
可是惟独对着你,你的评价,即使是无心,我都会有意。因为对着你,我始终是不设防的。别人指责我犹可,而对于你的指责,一个不设防的我,常常是觉得难以接受。
我也知道你昨天说的话,任何一个人说,包括我父母,我可能都不会太在意。而这是你说的,我就不免想到你对我的可能的想法。
 
不说也罢,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我总是个神经兮兮的女人——只对你。
 
5月16日

情诫

不要迷信情变等於灯灭
不要含泪直到与他肯定再不相见
爱恨无须壮烈
不随便狂热
不要迷信汗腺渗出的绮丽
不要虔诚直到懂得怎样去爱魔鬼
纪念留给下世
不对别人发誓
和谁亦记得不能容他宠坏
不要对他倚赖
感情随他出卖
若你喜欢犹大
示爱不宜抬高姿态
不要太明目张胆崇拜
一字记之曰...
5月15日

my little earthquake

 
北方海边的五月总还是凉的,尤其是黄昏的时候,得在短袖子外面套一件薄衫。有风吹过的时候自然不及四月凛冽,只觉得风里都带着薄荷,因而清凉,因而清醒。
这是我喜欢的月份。以前总是在这个月写很多东西,并不拘泥于什么格式。喜欢再生纸的自来旧颜色,用铅笔,随时写下什么,或者随时擦去什么。在一年的中央,只觉得空荡荡,什么都来得及,只预备迎接热火朝天的夏。
而却在这时听闻四川的地震。每天的网页和新闻都在重复着“地震”这一关键字。只觉得猝不及防的灾难太令人心痛了。想到《倾城之恋》,乱乱中狼狈的人们。可是这又比战乱来得更迅猛,更没有准备,是晴天的一个霹雳。战争尚有宣战的那一刻,而面对着无法预测的灾难,生命柔弱到无法反抗。被土和沙砾埋葬掉的生命,愿上帝收纳了你们的灵魂,在锡安,你们的名字写在永生的生命册上。
而张先也在地震区,看到地震的消息我心里是怎样的忐忑。我承认我和张先之间一直无法承受温情,温情的话,甚至温情的时刻。我们只是嬉笑怒骂,鄙视任何做作的温情。甚至,我和老冯的某些深情事件我都无法对你说,因为我知道我们最怕深情一说就成了矫情。打你的电话不通,焦急地想知道你的状况。接到你的电话的时候嗓子一下像被什么堵住了,卡带了,还是说不出关心你的可能温情的话。只是希望你一切都好,这比什么都好。
你一直都是我最好的朋友,你知道你说逃跑的时候被建筑物的灰尘弄得灰头土脸的时候,我是很想像平时那样调侃几句,让气氛不那么僵硬,可是还是卡带的状态。你说“我有数,你别怕”的时候,我真的希望自己别怕。
一直想写一篇关于你的东西,可是迟迟交不出答案。那些所有的点点滴滴,在总觉的这一刻却无比艰难。是太琐碎又太根植于心了,就如同面对着浩瀚的会计科目却迟迟编不出一张资产负债表来。我甚至不知道应该用怎样的笔触来写。
 
在遇到难过的事情时,总是想到向你倾诉。哪怕你什么都不说,坐下来,倾听,这就足够。旁人看你,总是那个不拘小节玩世不恭的形象,我却知道你有比谁都多的耐心和清醒。看到女人和男人的友情,我总会想到我和你。是《新娘不是我》里的Michale和Julia Roberts,是《欲望都市》里的Stanfor和Carrie,是《流言》里的Don和Lucy。我们之间是忽略性别的。所以我可以告诉你我在来月经,不可以吃冰东西,也会问你看不看黄片。而你可以跟我说你觉得你这辈子就一光棍了。我说没事有我呢我有一大任务就是给你找个老婆。你比我还小呢急什么。
而我又是那么希望你喜欢我的每一任男朋友,就像喜欢我给你买的Tee一样。去年夏天的时候,一对朋友到最后就只剩下我,阿婧,老冯,你,就觉得那样的场景下四个人即使什么都不说都是好的。
 
因为你们都是我想歌颂的人物。你们是我的Big,Big,and,Big。
 
我给你的书你统统会认真读,可是你给我的我却忽略掉。想到你从成都坐几天硬座回来,几乎没有带什么行李,却带了一堆给我看的书,而我忙于各种约会把它们放在一边,就觉得自己很糟糕。见不到你的时候希望我是在成都生活,能跟你在春熙路上吃小吃,沿着府南河散步,甚至去杜甫草堂读诗来打发掉一个周末。见不到你的时候怀念和你在一起的聊天氛围,每一次嬉笑怒骂。而放假回去的时候却忙着恋爱,忙着出去吃饭,忙着和家人在一起。见不到你的时候许诺回家了一定要好好聚聚,在一个城市了又许诺过两天一定见面。
 
我在这段友情里是糟糕的角色,连台词都难以自圆其说。
 
可是如果属于我们的这场戏有个编剧,我希望他一直编下去;如果非要给这个编剧一个截稿期,我希望是,一万年。
 
5月13日

对话

源于地震。
我:7.8级的地震轻而易举地就摧毁了人们的房子。很多人却把安全感维系在房子上,用msn维持恋情。而一场地震就能摧毁房子,一场海啸就能让msn瘫痪。想想生命是多脆弱的事情。有时只能哲学地想:唯有头顶的星空和内心崇高的道德准则能让人们震撼。
老冯:写得不错。这是妹妹写的吗?
我:最后一句貌似是康德写的。姑娘Lee也是读哲学的啊。跟你这么一聊倒想起来很久不读哲学了。你肯定是看哲学书的。
老冯:对啊。我以前看一本《左半球的思维》,是匡奈德.本.丹写的。
我:...我看的倒都是老派的哲学书。
老冯:你再看看作者名字。
我:诓你的.笨.蛋?...
老冯:你哥哥就是喜欢讲冷笑话么!
 
源于摇滚。
我:你那些摇滚就是乱敲鼓,摇滚也是音乐,你那些就不是!
老冯:那你说什么是摇滚?
我:Damien的有些歌就是摇滚!你听听Coldplay的《yellow》。
老冯:在听了。这也叫摇滚?!他们在上面唱黄歌,下面根本没反应,所以只好Coldplay了。
接着,老冯:好吧我承认我就是爱讲冷笑话...
 
源于Converse形象店。
(因为冯某人是我见过穿匡威鞋最好看的,所以很喜欢匡威鞋)
我:知道么,Converse形象店在上海开业了。你说是不是会有很多限量版的啊?
老冯:对啊,比如红色鞋身上面有绿色星星,把五角星改成六角星,鞋带一边长一边短,把Logo改成gonverse。全球限量,欲购从速!
我知道此人一向打击我物质的追求,这次也不例外,瞬间对越来越不物质追求的老冯肃然起敬...
 
 
 
 
 
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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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兴不起来;一点小事就掉泪;——觉得这个世界太美好又太让人失望了。
有没有有没有有没有有没有有没有有没有有没有有没有有没有任何,解脱的办法。
 
 
5月8日

真话

“我需要在激励中写作。一个伤口,一想起来就疼的伤口。一个打击,越沉重越致命越有效的打击。这就是我的问题,这段时间太和平。我必须在真实的情感中写,已不能忍受安生日子里的自作多情。”
而“太和平”的本质是什么呢——“觉得现在的太平像画在玻璃上,你那边稍一磕绊,我这边就一地粉碎。”
 
其实有时候想到你的时候,是难过多于快乐。想到你去图书馆,你去食堂,你走在日渐繁茂的植物中,一本书,一个食物,一课植物,都能见到我不能得所见。尤其是那些相关无事的人,他们可以从你身边走过,甚至可以闻见你今天的味道。可是相关有事的我,却没有。这是怎样的不公平。
 
无意于抱怨。你说,我对于生活,有时候是抱怨得过多了。抱怨却总是于事无补的,它不能为你在今天的雨天里带来一把伞。
而我的要求有时候就那么儿女情长微不足道并且乐在其中,当我需要的只是一个吻。
下午的时候,看见大门口那个漂亮的姑娘戴着Burberry的经典格子帽子在等男朋友。看到他来了,笑得灿烂到融化掉周围的所有。包括我。心里很羡慕。容我矫情一次吧。今天听Glen Hansard的《Lies》时又哭了。我觉得我这样太不好了,一碰就着,一触动就掉眼泪。前提是,碰我的人是你,触动我的是关于你的那些事。
不听Damien的时候我在听Glen,之前也跟你说了嘛,觉得他们的歌都太深情了。也许我应该去听儿歌。我需要的不是这样的深情了,这样一听一看就沉溺进去的深情。
我真的太想你了。
有时候觉得握在手里满满当当的都是你,有时候却硬是要掰开来看,原来事实上我是在跟你短信里的文字,你电话里的声音恋爱。这样清醒地掰开看,就觉得是把美妙了的东西硬生生敲碎,令自己难堪。
什么时候能那样旷达呢,“过我眼,即我有”演变为“过我耳,即我见”,这样你的声音也便化作了站在我旁边的你。这千里之外的距离也都无足轻重。然而我从未这样旷达过。不能煽情到陆小曼那样说,“摩,请许给我一个未来”,也做不到李碧华那样凡事能够自欺,“永不识破的假也就等于真了”,最后对着自己也不大看得起。
对于爱,我不怕麻烦,不怕竭尽全力,不怕不给自保的机会,怕的只是这样想念到沉沦的时候,没有任何办法。
 
我在这样的情绪里生活,这样的情绪都快喂养了我。
千万别骂我矫情。你知道我最怕什么。
 
这几天天气终于逐渐热起来了。可以穿着短袖子的衣服跑来跑去的不觉得冷。也可以放纵一下吃个蛋筒。那天在低楼层上财务管理的时候,闻得见夏天的植物味儿看得见暗黄色的路灯。想起前年夏天的时候,两年之前,你还认识我,我不属于你,我们还是一样...我去了你的城市,陪在王的左右,走过渐渐陌生的街头。
有种时空错乱感,不知道你明白不明白。
蝉总是在某棵树上集中,吵闹到经过那棵树的时候必须提高音量。我这里没有蝉,也不明白为什么工匠把玉雕刻成蝉的样子意味成“禅”——这样聒噪的昆虫。
去周庄的路上收到你的短信,说周庄不如朱家角。没来由地就相信你,立刻失去了去周庄的兴趣。而路上因为蔡姐要在嘉定交罚款,竟在嘉定兜兜转转了一个小时。好不容易上了路,却又走错道儿,于是,去周庄走了4个小时。更不怀疑你说的朱家角比周庄好玩儿,即使我还是没去过朱家角。在周庄买了两幅水墨画,回去放在我的卧室里,还是没来由地看到它就想到你。
我都错乱了,只把周庄当作朱家角。
跟王在他们学校附近的商店买了啤酒和真露,上海总是喜力喜力喜力,我喝喜力他喝真露。我一点都没觉得自己喝大了,可是很兴奋,不停不停说话,聊到你,王说你不快乐。心里一紧,只把话题扯开。也没有问你的姑娘们。那时我不觉得我喜欢你,一点儿也不,但总是把你当放在心底的某个人。太久了,太久了,你看,我那时就常常想不起你具体的样子,只当作一个符号。你的花让你开,我的花我自己开,可是我总想问问你开放的姿态,这样一个男孩。连听王说你也在打棒球都只会觉得你在装,故作姿态的种种。
这样的心理一直解释不了,直到看王朔的《动物凶猛》。写他对米兰的情感。最后甚至是厌恶。也许那只是一种自保,远离自己驾驭不了的野女孩,由喜爱转化的厌恶。你是这样让我抓不住的男孩,我一直以为姑娘的感情是你的沉重行李,绊住你追新梦的决心。驾驭不了于是只好远离。忽左忽右,你的每次靠近都让我只想逃。
那时我想,就这样吧,你已经存在我的青春期的硬盘里了,怎么都删除不掉,也不愿去删除。就请不要打扰我安稳的现在。
可是我总还是会问王,你过得怎样。不要你过得比我好。我巴不得你的每一任女朋友都比我胖,巴不得你没有我会常常孤独,巴不得你最后还是会给我发短信从星座上印证我们俩有多合适,再把你拒绝,再伤你一次。可是,为什么我看到你和她牵手的时候心里泛酸,为什么看到你的手时幻想过你再强硬一点过来牵我的手,为什么走着走着想到你这个“白羊哥哥”的混蛋称呼会笑起来,为什么一直记得你进教室时的动作是什么。
 
原谅我,今天又像喝高了一样,说得自己打不住。其实我不痛恨喝高了的感觉。喝高了让人说真话,就如今天。
 
我非常想你,并且,再次说句这辈子我指着它活的话:我爱你。
 
 
 
 
 
 
 
 
 
 
5月7日

不爱陌生人

当我需要的只是一个吻,我从哪儿找到这个吻。

不爱陌生人

当我需要的只是一个吻,我从哪儿找到这个吻。
5月6日

我根本不相信您是他们说的北京痞子

今天看王朔的《致女儿书》,其中的一段,让眼泪没有酝酿地直接往下掉。
一本《我的千岁寒》,一本《致女儿书》,王朔把想法都说全了。
于是,接下来,我只能读圣经了。
5月1日

一些印象

又是一个天气蔫嗒嗒的假日。

既然是假日,就也不想去做什么,在网上闲逛着,图书馆借来的大堆书只想要在晚上安静的时候看。泡了一壶买普洱茶的时候店主赠的杭白菊,喝了第一口就发现不是这个乍暖还寒的季节应该喝的饮料。菊花当然是该在热得无法午睡的中午,烦闷地冲上一壶,待到温热时喝下去,凉一凉浮躁的身体和心。

而以前无事想做的小假期,是会去林姐的咖啡店蘑菇一下午的时光吧。

 

第一次去她的店是在几年前,在超市买了大堆日用品,觉得口渴,想找个什么地方坐坐喝喝饮料。就在超市附近她家的咖啡店坐下来,随便指着菜单点了牛奶咖啡。然后不放心地问问,你们总该不会用雀巢咖啡冲一杯给我吧?林姐的先生——匡先生只是笑。我心里的怀疑减了大半。对自己做的东西不做评价的店主,想必是有自己独到的手艺的——一切由咖啡说话,什么人为的评价在没喝前都是不堪一击的。

他把美式咖啡壶里的咖啡倒在马克杯里,再给我一个装满热牛奶的奶杯,告诉我,先喝一口,再慢慢调牛奶进去;不要一下子把牛奶倒进去,以免牛奶加多浪费咖啡的口感。而我向来习惯于星巴克式的一步到位,牛奶咖啡的比例由师傅调好,我只管喝就好了。这样的谨慎态度让我想起真锅咖啡的女侍,可是真锅咖啡的口味却不够谨慎。印象中上海有很多真锅,因为每每在上海想要找个咖啡店坐着休息的时候,都找不到星巴克,而真锅却频频出现。也不知道这印象是否正确。而因为我和Von曾经在上海剧院附近的真锅里度过了一个美好的下午,记住了一个漂亮的曲奇图片,所以一直不肯对真锅说坏话。

美式滴滤咖啡实在不适合我的口味,因它的高水分和不纯粹的咖啡味道。然而这是后话了,匡先生做的美式咖啡是我喝过最棒的。

 

他也是我总会带着敬意称师傅的人。

 

他的宝贝是那台对于小咖啡店来说太昂贵太巨大的意式咖啡机。我和他达成共识的事是:意式咖啡是最精华的咖啡,包括意式花式咖啡,比如我的心水拿铁。而且我一直在心底偷偷认为,意大利人除了文艺复兴和资本主义萌芽外对世界贡献最大的就是意式咖啡。我不说Prada,不说足球,也不说意大利卷发的男人。虽然这些都是让我迷恋到说起来就会眼睛就闪烁的事物。天哪这些天才居然会想到用蒸汽来萃取咖啡的精华,留下最最芳香致命的饮料,然后把这种饮料变成某种生活方式。

 

那台轰鸣的意式咖啡机在萃取咖啡,在热牛奶同时打出奶沫,这些过程会发出浓烈的勾引人的气味。

他不太喜欢拿铁,因为21的牛奶咖啡比例让他觉得牛奶太喧宾夺主,甚至11比例的卡布基诺他也不喜欢。他只是喜欢在没有顾客的时候自己做一小杯Espresso,这纯的意式萃取,浓烈成黑色,光线似乎都要被吸收进去。我不喜欢这种芳香,总觉得过了头。而不加牛奶太钢硬,是不适合姑娘的咖啡。他却总是说,只有Espresso才是正经咖啡。由他去吧,谁叫他是咖啡师傅呢。

 

我有再多的词都无法说出我对拿咖啡当情调来喝的人的反感。其实那只是一种心爱的饮料以及心情,不要和某些情调挂钩,不要带着庄重的态度甚至炫耀情调的手段。更不要因能够分辨出咖啡豆的产地是埃塞俄比亚或者哥伦比亚而沾沾自喜,以示你是有品之人。那也只是你的舌头有品。咖啡豆是无所保留的果实,尤其当它遇见意式咖啡机的时候。你没来的时候它就已经在天地间存在了,你走了它依然存在。能够遇见一些美妙的咖啡豆是注定的事情,用它来愉悦一顿心情,安抚一个舌头,这就是它的价值所在。

 

像匡先生这样对咖啡有着自己坚持的师傅是我头一次遇见。他早年在泰国学做咖啡,就喜欢顾客叫他师傅,而拒绝当某种情调的宣传人。他不大的店里有各种各样的咖啡豆,他给它们的时间只是一个月。如果过了一个月,再精心烘焙的豆子都不用。他在整个城市寻找可靠的咖啡豆烘焙师傅,并且亲自监工。这个时候林姐就一个人守着店,跟我间或地聊聊天,抱怨某个顾客因为嫌苦而把Espresso剩了大半杯,皱着眉头只好把它倒掉。如果我能蘑菇到匡先生回来,他一定先问,林姐今天做的美式是不是又淡了?我总会摇头告诉他我早就不喝美式啦。于是他自己倒一杯尝着,做出还不错或者果然偷懒了的评价。前者的结果是咖啡得以继续在机器上,后者的下场是直接倒掉,他再做一壶。

他宁卡浪费咖啡也不愿意咖啡委曲求全。

如果新烘焙的咖啡豆很成功,他总会兴奋地要求顾客一定不要点奶茶,喝杯咖啡再说。

 

我们不喜欢卖奶茶甚至冰沙的咖啡店。然而为了更纯粹地做咖啡,匡先生只好忍受这些不伦不类。他曾悲哀地说,咖啡店的生意一半都靠奶茶和冰沙盈利。而为着口感他又坚持不用避风塘奶茶那种奶茶粉来做,而是自己煮红茶加热牛奶。这样奶茶的成本也高了上去。我说,其实喝奶茶的顾客对口味的要求也没那么高的,你可以尝试用避风塘的方法做奶茶。

他说:我自己首先喝不下去那种奶茶。

 

因为旁边就有个面包房,我常常买了曲奇来和林姐匡先生一起吃。他们的顾客大多是老客,常常把自己的心事什么的都讲给他们听。我常常在喝着拿铁的时候听见旁边喝着卡布基诺姑娘说,她的混蛋男友又要跟她分手,说着说着眼圈就泛红了。而林姐照例是拿纸巾来,安慰她,或者就静静听她说。而喝着美式黑咖啡的男人又跟匡先生抱怨说他的工作太忙,忙得没时间找个女朋友,甚至没时间经常来坐坐。

 

跟他们在一起的时光是云淡风轻的。匡先生总是嘲笑星巴克里的员工用英语对话,但同时流露出要把咖啡店做成星巴克场面的豪情。这个时候林姐就笑话他,说那只是痴人说梦。我也总会嘲笑上岛咖啡在上海的店居然卖川菜,而大连的上岛咖啡更像是棋牌室。高尔基路上的几个咖啡店环境都很好,这条路也很好,只是他们的拿铁总是不舍得加牛奶而变成了卡布基诺。

每家其它的咖啡店都有我们嘲笑的地方。而我们身处的只是一个简陋的,除了只卖好咖啡之外没有噱头的小小咖啡店。

 

我和林姐以及匡先生大概相处了融洽的一年。放假了,我回家了;开学了,我回来了,却发现咖啡店关门了。

后来林姐打了电话给我,说他们不打算做咖啡了,并且也已经离开这个城市。

后来的后来我们再也没有见过。

 

现在我通常去的咖啡店是Tina Coffee。他家的拿铁也很好,还有各式美味的甜点诱惑。况且还有我和Von的种种回忆弥漫其中,况且还有女侍的甜美笑容。

只是我从来不曾注意做咖啡的师傅,更不会想到去问他:你会坚持用雀巢牛奶以打出拿铁上的丰厚奶沫吗?

4月30日

没错,番茄是我最近的情人

楼下有好几个水果摊,我并不拘泥于在某个水果摊买水果——今天是他家的香蕉比较金灿灿,明天是她家的火龙果比较张牙舞爪,谁知道呢?有时候仅仅是凭着心情,觉得哪家摊主今天晒得皮肤红通通,就格外在某家买。
最近却固定在一家买水果。因着店主对它的水果说话时很有感情很有信心。起因是这阵子迷恋西红柿,而西红柿又是个有很多分支的果实,它的身份也很暧昧,像美艳的双面间谍,它是水果还是蔬菜?这是我从小就疑惑的问题,可是定义并不是一个好东西,譬如你不喜欢界定某暧昧男性朋友的关系——他没有让你爱到要收入囊中作男友;也没有乏味到让你只想跟他做泛泛之交。而西红柿亦如此,若说它是蔬菜,它不会让你有如鲠在喉的青菜质感;若说它是水果,那道人人喜爱的西红柿炒鸡蛋却是很多人的心水菜肴,且没有一般水果做菜煲汤之后的变味色衰。
于是,放下定义吧,我只是迷恋这种果实而已。
开始的开始,是对着情色各异的西红柿问店主,哪种最好吃。他指着泛青的某种西红柿,说,当然是草莓西红柿最好吃!其貌不扬实在是它的第一眼印象。店主继续循序善诱,你就吃吧,保证你明天还来买!
我喜欢这种自信满满,于是挑了几个就走,实在没有抱太大期望,只是想肯定下店主对水果的感情——但是吃过以后我会说:它的滋味是让人真的会在第二天继续买的好滋味。不像小个子的圣女果那么脆甜(圣女果大概是西红柿中不用争议归属问题的唯一分支,因为谁都会把它当作水果),也不像乳房西红柿那样靠形胜出,它的味道就是返朴归真,最真切的番茄感。
 
其实小的时候不爱吃西红柿,总觉得如果作为餐后果,苹果,橙子,这些都是更好的选择。而我奶奶,被我指为和她的小狗思维相似的山东老太太,曾说西红柿的味道是“恶狠狠”的。不得不说奶奶的这个形容很恰当很文学,生吃西红柿,是会觉得它的味道不够柔软,有种霸气。
那个时候,西红柿炒鸡蛋也不爱吃,因为它太家常。而爷爷和爸爸的手艺就是要让家常不家常,在糖醋排骨和西红柿炒蛋中作一选择,我不会选后者。
 
然而如今我每天都会吃一两个西红柿,每天赞美的事物不多,对着“草莓西红柿”就能说两句。它让我想起我小时候住的工厂大院儿,那是一家生产番茄酱以及白酒的工厂,常年弥漫着酒糟的凛冽香味和番茄的暧昧酸味。工厂里的孩子的父母大多是喝高度白酒的工人,喝红了眼睛就会打小孩,于是小孩子也都很野。
那是毫无负担的时光,唯一的负担就是过于浓重的酒糟味和番茄味,在生产季节挥之不去,渗入每一个工厂大人和小孩的肌肤。
这段时光我势必是要浓墨重彩地来写,浓墨重彩的不是我的笔触,而是那些故事的本身。
 
西红柿的深加工产品,除了常见的番茄酱外,我最喜欢圣女果干。和Von在一起的时候晚上总喜欢在床上吃零食,有一次是吃这个就啤酒。而我瞬间觉得我的空腔成了童年的老工厂。
 
 
 
 
 
 
 
 
 
 
 
4月29日

睡不着觉的时候我们在做三明治

偶尔失去睡眠的夜里,在三点钟左右给三三发短信,她都很清醒地迅速回复。这个晚上不爱睡觉的姑娘。
“这么晚还不睡啊,在干什么。”
“看电影啊,打游戏啊,写东西啊,做早餐啊——或者说,午餐。干什么都行。”
“不怕皮肤坏掉啊。”
“你真的相信熬夜会伤害皮肤犹如相信抽烟一定会导致肺癌一样?”
“...我不确定。”
我想到三三德芙头发下裸露出的乳白色的脖子。这个丢掉睡眠的半夜,突然就很想念这个姑娘。于是草草披上衣服,下楼就搭车,去找三三聊天。
短信就此中断,我并没有说我就要出现在她家。
很少在半夜搭车看街景。在这个丘陵城市,去三三家要走一段山路。这是我很迷恋的一段路。出租车在山坡上行使,绕过一座小山就能看见半个城市在山下。夜是安静的,但却不平静;打开车窗,闻得见植物在潮湿的空气中蒸腾出来的腥甜的气味。城市被薄雾笼盖,好像声音也被笼盖了,山下的市中心只显现出它依然奔腾的车子,那些汽车鸣笛的声音却恍惚起来。
轻轻敲三三的门,她并不问来者,猫眼里看过去也并没有停滞的身影——她不问也不看猫眼,是我喜欢的,我们俩的默契。
即便是春天,半夜的气温还是凉的,她披了条羊毛披肩,穿着睡裙在厨房做她中午吃的早餐。
“是看了殳俏的一篇小说受到启发,想把里面三明治的做法都尝试一遍,so,这星期的早餐主题就是三明治了。”
想起来了,是一篇叫《夜访三明治》的小说,里面的女主角为了吃到网友提供的三明治菜单,会在和男友做爱的中途跳起来,去厨房吃三明治。
而这些三明治都是奇异的配方。今天三三选的是黄瓜香蕉冻三明治。
厨房弥漫着黄瓜的无与伦比的清香以及香蕉暧昧的甜香。我洗了手,也帮她把黄瓜和香蕉切片。而用来做三明治的面包,是现成的全麦切片。
我们一致决定不放芝士,避免任何影响主料口味的佐料。
做的过程很简单,关键是时间——得把做好的三明治放在冰柜里冷静几小时。
接下来的时间我们也不想浪费给睡眠,就躺在三三那张满是抱枕,没有床头的大床上聊天儿。我猜,大多数一个人睡的姑娘都喜欢在床上撒满抱枕,抱着它们睡觉,看碟,想一个人或者什么都不想。而我不是那些大多数,我的床上只有一个抱枕,因为那是Von送的。事实上我不喜欢任何毛绒玩具或者它的近亲——比如毛绒抱枕。但是不可否认抱着它能带来的些许温暖和,也许是,安全感。
温暖是好的,可是把安全感维系在一个抱枕或者一个男友上,听起来是危险的事。
气温是真正有质感的东西,你能感觉到它的降低或者升高,不用触手就可及。我靠在床边的墙上,三三把她的披肩给我披上,自己的膝上盖了条毯子。
我们心里都有所期待,那些在冰柜里改变自己的三明治,是不是有超脱的味道?
看见窗外的天空渐渐泛出清醒地白色,她的声音又变得沙沙的,眨眼的频率变得有些慢——这个夜就要这样过去了啊。
我们一起下床,来到那个装满我们的期待的冰柜前,打开它的时候两个人都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把我们亲爱的三明治拿出来,倒一杯热柠檬水,在三三的餐桌上咬下第一口——
这滋味,需要你自己去试着做一个来尝,我不会透露一丁点儿它的机密。
而这个时候,可以想象,谁家的牛奶已经在锅子上热着,忙碌的妈妈忘了及时关火,牛奶便“噗”地一声溢出来。谁家的小孩子正在推开炒饭,心想可不可以就把热果珍当早餐。谁家的丈夫正在无奈地打上领带准备去上班,对着头发乱糟糟的老婆皱眉头。
我和三三正在吃黄瓜香蕉冻三明治。外面的世界渐渐蒸腾起来。
Von发来这一天的第一条短信:我在吃早餐——三明治,妹妹呢?
我拿着手机,因为一夜未睡,屏幕显得模糊起来。
一碗热汤和一个冻三明治的关怀,永远都不能及时送到,让对方随身携带——即使联邦快递也不能。
 
 
 
 

太久不更新,手都生了。